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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08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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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加强规范管理,防止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决定应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08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各学院在第13周前将本科毕业答辩安排表(时间、地点)上报教务处。

2.各学院于答辩开始日前5按教务处随机拟定的抽查名单(抽查比例约为10%)提交论文电子文档给教务处,在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教务处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学院。

3.答辩完毕后,各学院将本年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处进行检测。其中,答辩前被抽查过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不需再次检测。

二、检测标准和处理办法

 1.学校参考国内同类高校检测标准,确定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标准为:以完整的段或句做为比对单位,文字重合率(指毕业设计(论文)与有效比对库的重合字数占论文总字数的比例)达25%(含25%)以内的论文视为合格,文字重合率超过25%的论文视为不合格。

2.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重合率不应超过10%。初次抽查不合格的论文不能被评为校级或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3. 针对初次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给予一次修改后再次检测的机会。针对修改后仍然不合格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院需组织专家进行复查,若认定存在严重抄袭,则作为不及格处理。具体惩处办法参考《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06]39号))中第十一条。

三、其它

1.抽查论文电子文档格式要求如下:1word格式,文件名必须包含论文题目、作者名称和学院名称。2)学院所有电子文档需置于同一文件夹并压缩成rarzip格式。

2.联系人

北校区联系人:李菊琪(87111436-2);南校区联系人:沙红霞(39380108)。

                                            教务处

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