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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收取学生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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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各班级按以下通知要求收齐费用,于9月14日前上交学校,同时交一份名单复印件给学院学生工作室留底备查。

各学院:

   为确保学生安心、顺利地完成学业,保证学生在患病或受到意外伤害后能够减轻个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学校将与学生共同负担购买综合医疗保险。全年保费90/人,学校负担60/人、学生负担30/人,收费依据:粤价(2007186号文件。

保险对象:在校注册的本科生、研究生(0508级)。

保障项目:学生门诊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意外残疾、意外身故保险等。医疗待遇如下(详见保险合同):

疾病门诊给付限额为2000//

意外门诊给付限额为3000//

意外死亡给付金额为30000/

住院医疗给付限额为20000//

学生患如癌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可以申请启动公共医疗保险,最高增加赔付可达10万。

请以班级为单位,收取保险费30/人,附上缴款学生姓名、学号、学院,务必于2008915日之前交到校医院财务科,以便及时购买医疗保险。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医  院

                                  2008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