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华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转发《关于做好2009年为农村学校推荐教育硕士师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07
访问量:
106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8〕20号)要求,2009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仍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8号)执行,现就我校做好2009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农村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提高农村师资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新时期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创新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办法;也是吸引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的重要途径;对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推荐本科毕业生培养到农村任教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把此项工作做好。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任务和目标,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
三、严格把关,按需选拔
我校共推荐2名优秀毕业生到我省财政困难县陆河县、清新县、连山县、连南县、阳山县、乳源县、新丰县、揭西县、连平县、和平县、东源县、龙川县、紫金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中小学任教5年,期间在中山大学完成在职教育硕士培养。各相关学院在广泛发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严格标准,切实把思想过硬,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优秀毕业生选拔上来,尤其要鼓励生源地在财政困难县的相关专业毕业生积极参与。
四、推荐免试教育硕士程序及培养计划
(一)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农村教育工作;
2、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
3、志愿到扶贫县学校任教,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4、本科所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及其它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二)服务期限及培养
1、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推荐免试到指定的高校取得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签约的农村学校任教3年,取得教学实践经验。
2、第4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到培养学校注册入学,脱产学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
3、第5年,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返回任教学校工作岗位,边工作、边学习,通过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完成课程学习,并撰写学位论文。学生毕业通过论文答辩后,由学校按规定授予教育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必须履行规定的服务义务,从本科毕业到农村学校报到任教开始,服务期至少5年(包括在培养学校的1年学习时间)。规定服务期结束后,鼓励其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
(三)选拔时间及程序
选拔时间:2008年10月15日—22日。
1、本人申请
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在10月22日前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综合事务部(一号楼1110,联系人:罗建锋老师电话:87111374)领取并填写《2009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登记表》。
填表时注意事项:
(1)只能填报指定的培养学校(中山大学);
(2)填写登记表则表明本人志愿到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任何一个扶贫县学校任教。表格填写完后于10月22日下午4:00前交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综合事务部。
2、学校推荐
推荐学校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研究能力和特长等方面进行考查,并考虑扶贫县学校对学生所学专业的要求,在限定的名额内择优推荐。被推荐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就业在线网上公示。
3、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10月25日前,经学校推荐并被省级招办确认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进行网上报名,11月10日—14日到我省招办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4、签约和录取
2008年10月25日之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扶贫县教育局和农村学校与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的供需见面会,签订《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任教服务期协议书》。培养学校对推荐签约的学生进行复试(含面试),确定录取名单,并在《2009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登记表》培养学校意见栏内签署录取意见。若未被签约录取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可于10月25日—31日重新填报统考志愿。
5、培训派遣
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于2009年7月31日前按规定到扶贫县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岗前培训,认定教师资格。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在扶贫县任教满3学年并通过每年度考核者,于2012年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并入学(不转户口、档案)。任教未满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有关政策规定
(一)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自2009年7月到农村学校报到后,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工资并享受在职教师的各项福利待遇。
(二)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自2012年9月至2013年7月在培养学校学习。在学习期间学费免缴,住宿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其他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带薪并享受往返交通费补助。
(三)符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教师特岗计划)相应条件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可聘任为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的工资按教师特岗计划有关要求,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条件要求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任教3年后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00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