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按照学校《2009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学校4月4日至6日放假,7日(周二)开始上课,请各班级做好放假的安排,全体同学应在4月6日晚上8:00前回校,4月7日有课的班级,应准时到课,避免迟到,学院将进行检查登记。
此外,放假期间如有班级组织集体活动,请遵照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进行。学生个人出游请到所在班级登记备案,注意个人安全,外出时如遇紧急情况请联系各自班级班主任以及学院学生工作室。
学院学生工作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2009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2009年03月25日10:12:36 来源:学校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
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09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4月6日(星期一)全校停课一天,原安排在4月4日、5日的本科生课程由上课教师酌情处理。请各单位做好工作安排及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假日安全。
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