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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学生门诊转诊医疗费报销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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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参加广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从9月1日开始,凭学校医院开出的转诊证明,报销校外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同学凭医保卡结算,不用回校报销)。门、急诊医疗费由个人先支付,在规定的报销时间携带转诊单、校外门诊病历、门急诊清单(费用清单)及医疗费发票,经学生医保办公室审核后可办理报销。

        由于目前学生医保专项基金暂未到账,预计要到今年12月份,学生医疗费报销程序才可以启动。请需要报销的同学,将所需的资料保留完整,留意学生处及研究生院的网上通知,按今后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销。

 

特此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

学生医保办公室

201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