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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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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09日18:50:23 来源: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行政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1〕4号)、《中共广东省委批转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认真做好市县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1〕10号)、《中共广州市委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认真做好广州市区、县级市和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穗字〔2011〕13号)、《印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天常办〔2011〕5号)的规定,作为天河区辖内单位,我校应在2011年9月上旬之前完成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天河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杜小明
  副组长:邬  智  赵永林  叶伟雄
  成 员:谢小鹏  陶韶菁  曾学敏  冯小宁  何剑桦  何志伟 李文芳  胡晨阳  叶汉钧  郭志军  梁福荣              魏冰影  孙连坡  卢羽东
  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办公室主任:吴垒
  办公室副主任:梁大为  杨少波
  办公室成员:刘伟  易振  董力瑞  陈木龙  叶志锋  徐萍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时间及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选民登记、公布,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18日止。本阶段主要工作是:宣传发动、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我校北校区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参加天河区选民登记;南校区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参加番禺区选民登记(由南校区管委会负责)。8月18日公布选民名单。
  北校区本科学生选民登记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南校区本科学生选民登记由南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研究生选民登记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在职教职工选民登记由人事处负责,短期合同工及其他聘用人员选民登记由各聘用单位负责(短期合同工及其他聘用人员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选民登记、参加选举,有条件的可以回原选区办理选民登记、参加选举;不能回原选区办理选民登记、参加选举的,可以依法委托其他选民代为办理选民登记、投票选举。也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选民登记: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三年以上的,向聘用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经我校选区选举机构审核后,可以为其办理选民登记手续;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不满三年的,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向聘用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经我校选区选举机构审核后,可以为其办理选民登记手续)。选民登记表于8月12日汇总至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校区联系人:梁大为,邮箱dwliang@scut.edu.cn,手机13926465766;南校区联系人:徐萍,邮箱xup@scut.edu.cn,手机13570540520)。
  第二阶段:提名、确定正式候选人和组织选举,从8月19日至9月8日止。本阶段主要工作是:选民提名和推荐代表候选人;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选举。根据省选举实施细则规定: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各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向选区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并填写《提名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于8月23日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8月31日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我校选区应选代表为3人(中共天河区委推荐1名,我校选区推荐2名。政治构成为:中共党员2名,民主党派1名,3名代表中女性代表占2名),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并同时公布其个人简历;9月8日为天河区人大代表选举日,我校设立多个投票点(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集中发放选票、投票、计票。
  三、其它工作分工
  换届选举工作网络宣传报道、横幅宣传、公告等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选举日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部(处)负责;
  选举日投票组织工作由各二级单位负责。
  四、有关要求
  换届选举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时间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各二级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集中力量抓好换届选举工作,保证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在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中,要及时掌握选民的思想动向,对有模糊认识和疑虑的,及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
  附件:1.致选民的公开信(见学校通知)
     2.天河区关于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的若干意见
     3.选民登记表(外国语学院学生选民登记表将在学校统一公布)
     4.选民须知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