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关于全日制本科生缴交学费、住宿费及注册的通知》规定:“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缴费的学生,必须在新学年报到注册的2日内向学院提出缓缴申请,缓交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缓交申请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由学院在报到注册日后2日内送学生工作处复审,报财务处及教务处备案后,学生方可办理预注册手续。缓交期间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可进行有效注册。因不按规定办理缓交手续而延误选课的,责任自负。”为了贯彻执行完费注册制度,现将欠费老生办理缓交学费、住宿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办理缓交手续的是2012~2013学年度欠费学生,此前学年度欠费学生不在今年办理缓交范围内;
2.根据附件一中欠费学生名单认真核实每名欠费学生的具体情况,通知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缓交的学生在报到注册日办理缓交,填写一份《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表》(见附件二),学院副书记签署意见;
3.9月10日前可交清所欠费用的学生不需办理缓交;
4.将学院已同意缓交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在附件一名单的备注栏中注明“已办理缓交”,如有其它特殊情况也请在备注中注明。各学院请将电子版汇总表于9月2日20:00前发至wxwei@scut.edu.cn;
5.各学院将办理缓交学费、住宿费的书面材料汇总后请于9月3日12:00前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并提交财务处办理缓交手续。
为了不影响学生的正常选课,请各学院按照程序为学生办理缓交学费、住宿费审批手续。
附件一: 截止2012年8月31日本科生欠费名单(请相关同学认真核对,以免名单有误)
附件二: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表
财务处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