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推动形成共青团新媒体和文化工作系统化格局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运用新媒体手段凝聚和引导青年,现就加强我校共青团微信应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2年10月中旬前,全校各级团组织利用腾讯官方微博账号开通微信,并根据所联系的不同青年群体在微信账号开设微信群(讨论组),初步形成覆盖全校青年的共青团微信集群。
二、联系对象
微信群联系对象为我校各级共青团干部、团学组织骨干等。
三、工作内容
1.开通微信群
各学院团委开通官方微信群,主要面向院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团支委;学生组织开通微信群,主要面向本组织内部主要干部。
2.发布内容
各级团组织通过微信,每天固定发布粤团早读、青工学堂等内容。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发布各级党团重要信息。
3.群组管理
各级团组织指定一名微信管理员,对微信进行管理,定期发布内容,确保微信正常运作。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定位,有效覆盖
我校共青团微信集群主要用于联系各级共青团干部、团学组织骨干。各级团组织要对微信覆盖对象进行挑选,重点选择有能力、富才干,有一定号召力的学生骨干,确保有效覆盖,保证信息的有效传播。
2.加强互动,提高实效
积极探索发挥新媒体优势与共青团整体工作的有机结合,增强共青团组织与青年的有效互动。通过微信宣传共青团工作,征集青年意见建议,提高青年工作的实效性,提高青年对共青团工作的满意度。
3.强化管理,防范风险
明确信息发布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明确政务微信与个人微信的边界和功能定位,避免在微信上发表情绪化的个人观点、看法和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避免在团干部个人微信上发布不当言论。
请各团委、各学生组织按要求开通微信,并填写《微信及管理员信息收集表》(见附件),于9月17日前报至校团委。
联系人:杨杰
联系电话:87110458
电子邮箱:j2tw@scut.edu.cn
附件:微信及管理员信息收集表
(点击下载)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