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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级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撰写的有关事宜
发布时间:200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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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生院和我院研究生培养计划的有关规定,2008级硕士生于20099月进入论文开题和撰写阶段。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在20099月底至10月初举行,望导师和研究生抓紧时间,做好准备。

2.  由本院硕士生导师组成“论文开题报告评审组”,对每份开题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并提供必要的集体指导。

3.  开题报告的撰写格式必须规范,应包括选题依据、初步的文献检索、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理论框架、研究方法和手段、实施方案和基本步骤(含时间安排)、难点和突破口以及已有的参考文献等内容。

4.  研究生应按照本学科学术论文的规范认真撰写开题报告,并打印成稿,于开题报告会之前一周呈递评审组每位成员。

5.  开题报告前,导师应认真审阅学生的开题报告,待开题报告符合要求后再提交“评审组”审查。

6.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能更改论文题目和实施方案,如导师认为应该更改题目,必须重新组织开题报告会。

7.  开题报告后应认真填写有关表格,以便备案。

8.  如开题报告未能通过,应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重新申请开题。若两次开题均失败,则取消撰写学位论文的资格。

9.  学生撰写论文期间,导师应根据开题报告中陈述的实施方案及时检查论文撰写进度和质量,严格要求、加强指导。

10.论文撰写阶段的时间安排:

(1)       20102月前,完成论文初稿,交导师审阅。

(2)       2010415前,修改论文并定稿。

(3)       2010515前,论文送审。

(4)       20105月底,进行预答辩。

(5)       2010610前,完成正式答辩。

 

希望导师和研究生抓紧时间,认真完成论文撰写阶段的各项学习任务。

 

                                                   导师组

2009915

 

(本通知发放范围:院长、书记、教学秘书、全体导师和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