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12月13日

各党支部:

为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书记职责,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8107号)要求和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公司党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219日(周三)下午3:00,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四楼大会议室,举行各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议(每位述职时间为8分钟)。

二、各党支部要认真准备,精心撰写述职报告,讲清楚本年度党支部开展工作情况,特别是认真落实党支部基本任务、落实“七个有力”要求情况。请各党支部于1218日下班前收齐所属党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PPT)及2018年度工作总结,并将电子版报送资产经营公司党委邮箱:scutc10@scut.edu.cn

三、学校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党支部基本任务和高校党支部重点任务,以及教育部党组明确的高校党支部做到“七个有力”要求和《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制订了《华南理工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评价体系》(附件1),突出强调了党支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发挥作用的基本要求。

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评分包括两部分:(1)公司党委组织人员,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评价体系》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核查并评分(A,占总分的50%。(2)由公司党委组织现场会议述职,由党员代表按照《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测评表》(附件2)进行评分。评委由公司党委委员、组织员、其他二级党委(党总支)代表(1人,委员或组织员均可)组成,党员代表由公司党委所属各支部委员代表(每个支部1人)组成。评委评分(B)占总分的25%,党员代表评分(C)占总分的25%。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分=A核查评分(50%+B评委评分(25%+C党员代表评分(25%)。

请各党支部于1217日下班前将各支部党员评委代表名单(每个支部1人)报送资产经营公司党委邮箱:scutc10@scut.edu.cn

联 系 人:卢彦琦 联系电话:87111488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评价体系.docx (22.100 KB)

2.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测评表.docx (17.3 KB)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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