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工通知

关于做好数学学院202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9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10

各户口迁至学校的同学:

根据学校的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通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请“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中的学生自行下载“户口迁移登记表”(附件1)并按照要求填写,务必在6月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xxy_scut@163.com ,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本/硕/博-姓名-户口迁移登记表。迁移名单将由毕业班辅导员另行通知。

学院收齐后,将统一打印加盖院(系)公章,交至院(系)所在校区的户籍管理办公室。

按时提交“户口迁移登记表”的同学,其户口资料将由院(系)从学校统一领取后,在离校前到所在院(系)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及安排待通知。

二、户口迁移登记表填写要求

(一)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1.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单位在市外的:“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2.就业协议书签约单位在广州且本人在广州市有自购房的:“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3.就业协议书签约单位在广州且本人在广州市没有自购房的:“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二)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户口按照政策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三)国内升学的毕业生

户口需迁往被录取高校:“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与高校集体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四)境外留学的毕业生

户口按照政策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五)延期毕业的学生

按真实情况填写延期毕业原因及期限,户口仍保留在学校。

三、注意事项

(一)为了不影响户口迁移工作,如需借用户口办理签证、公证、婚育证明、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应聘和购房等事宜的,请务必在5月31日前办好借用手续,从6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户口卡不再借出。所有已借出户口的应届毕业生须在6月6日之前归还(可委托校内人员办理)。

(二)在学校统一办理时间内,未提交“户口迁移登记表”的毕业生,本人凭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凡不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户籍管理部门将不予通过离校系统中该版块的手续。

四、各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一)五山校区:电话:87111440,地址:1号楼师生服务中心1楼21、22号窗口

(二)大学城校区:电话:81182870,地址:B1-423室

(三)广州国际校区:电话:81181602,地址:F1-a栋309室

 

附件1.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