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数学学院的学生请注意,现将学校2023年“何镜堂科技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认真查看通知,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材料。
各学院(系):
为激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不断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何镜堂院士在我校设立“何镜堂基金”,下设“何镜堂科技创新奖”,旨在奖励优秀的学生。为做好2023年“何镜堂科技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名额和标准
(一)奖励范围和名额
全日制本科生5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人。
(二)奖励标准
本科生2万元/人,硕士生3万元/人,博士生5万元/人。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优秀,评奖年度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科研创新能力强、成果突出;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美丽校园建设。
(二)具体条件
1.本科生参评条件
(1)获得我校2022-2023学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或“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提名奖”。
(2)在科技创新方面成果突出,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①参加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竞赛名单详见附件1)获得特等奖、金奖或一等奖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②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者(第一作者)。
③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优秀的项目负责人。
④在国内外SCI/EI(核心)/CSSCI/SSCI/A&H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含被录用者)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被SCI/EI/CSSCI/SSCI/A&HC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2.研究生参评条件
获得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其中曾参加国际级、国家级研究生专业竞赛并获奖者(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优先考虑。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奖:
1.本学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2.弄虚作假,伪造评选材料者。
三、评选名额及工作流程
1.各学院(系)可推荐一名本科生、一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人,不可选2名研究生)参评。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何镜堂科技创新奖申请审批表》(附件2)及《“何镜堂科技创新奖”学生申请情况一览表》”(附件3)并与相关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需经学院核实确认)一起交至相关学院(系);
数学学院的申请人请于11月13号(周一)前将附件2、附件3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xy_scut@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4217办公室,逾期视作放弃。
3.学院推荐的参评学生名单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4.发放奖金、组织表彰及颁奖。
四、上述获奖名额不含建筑学院。建筑学院学生的获奖名额、评选条件制定、评选组织工作由建筑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由建筑学院另行通知。
数学学院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7110923
附件1: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名单列表.doc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