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刘盛《政治与法律》: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的作用机理与法治进路

发布人:王婉琳 发布时间:2026-03-26 浏览次数:10

摘要:金融作为主体之间跨时空价值交换的契约安排,需要借助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运动赋能新质生产力。金融主体契约关系既是生产关系的主体性要素(主体力量结构)在金融市场的具象化,也是赋能新质生产力的法治要素。金融法通过调整金融主体契约关系影响与新质生产力相匹配的新型生产关系的产生。金融公私主体契约关系的异位化容易造成金融抑制,需要以金融效率为主导,从传导型向服务型转变;金融私权主体契约关系的复杂化容易导致金融排斥,需要以金融公平为主导,从偏利型向共益型发展;金融公权主体契约关系的原则化容易引发金融风险,需要以金融安全为主导,从分立型向协同型升华。

关键词:新质生产力;新型生产关系;金融契约;金融公权;金融私权

本文载于《政治与法律》202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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