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刘盛《中国法学》:论我国金融监管透明度的二元治理模式

发布人:王婉琳 发布时间:2025-08-08 浏览次数:10

摘要: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是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我国对传统信息公开制度的路径依赖,催生了金融监管透明度的一元规制模式,表现出认知片面性、主体单极化、权力管控性的特征,引发对金融效率、金融公平、金融安全的悖反。需要立基于金融监管透明度包含公开维度和互动维度的完整认知,通过金融监管主体的权力转型和金融监督主体的权利(力)重构来塑造二元治理模式。公开维度的达成是完善互动维度的基础,应以金融监管主体的公开为主导,控制其自由裁量权;以金融监督主体的制衡为辅助,明确其监督权。互动维度的实现是完善公开维度的目标,须以金融监督主体的诉求为主导,赋予其参与权;以金融监管主体的救济为辅助,优化其公力救济权。

关键词:金融监管透明度;信息公开;自由裁量权;监督权

本文载于《中国法学》202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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