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王凯《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法律与技术革命的“英国悖论”

发布人:王婉琳 发布时间:2025-09-24 浏览次数:10

摘要:工业革命的发生是否必然需要制度性的前提?由于“李约瑟难题”的诘问,既往研究认为完善的法制基础是工业革命兴起的前提,二战以来美国所建立的国家资助型科研体制进一步深化了这一论断。但回顾英国工业革命形成期的法制状况,当时英国企业普遍受《泡沫法》限制而被迫采用落后的合伙制度。制定该法仅是为了维护“南海公司”等垄断利益,却有着延缓甚至扼杀工业革命的潜质。工业领域的业主与律师通过信托制与非法人合股公司等方式绕开了国家错误立法所带来的诸多限制,使得英国工业企业具备了现代属性并最终推动了工业革命的发生。英国法自身的法律多元主义特性以及英国的法治传统是法律与科技变革“英国悖论”得以发生的前提。英国因法治精神赋予的制度韧性而长期保持竞争力。

关键词:工业革命;信托制;非法人合股公司;法律与科技变革

本文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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