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法学院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及材料审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人:王婉琳
发布时间:2021-04-16
浏览次数:1484
各位考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和《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学院材料评审小组评审,学校专家小组复查,现将学院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由学校统一公布。
公示期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制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学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020-39380318 胡老师
申诉渠道:
学院纪委:020-39380306
学校研招办:020-87113401
学校纪委:020-87110195
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最终审核结果将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公示为准。
附件:法学院2021年度博士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及材料评审结果(公示).pdf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