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学院2017级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全专硕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非全专硕生培养质量,加大对不适合攻读硕士学位的非全专硕生分流力度,决定开展2017级非全专硕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日期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一)非全专硕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院根据领域特点和培养要求确定具体要求和工作方案。
(二)学院按领域组织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人选由学院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导师参加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工作小组由相关领域不少于3名研究生导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含校外企业、行业专家)。
(三)非全专硕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以考核成员提问、硕士研究生答辩的方式进行,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考核结果。
二、中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的2017级非全专硕生。
(二)提交材料
1. 《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适用)(附件2,以下简称“《中期考核表》”);
2. 文献综述(调研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最新研究、工程技术创新动向,文献阅读量不少于30篇,完成1篇不少于10000字的文献综述);
3. 《开题报告表》(开题报告应已完成公开报告并答辩);
4. 请符合要求的硕士生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师生端(网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在“培养服务→我的培养环节→培养环节类型:中期考核”提交信息。
(三)考核标准
学院制定具体的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标准。对参加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按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给予评价。对每位硕士研究生应给出具体评语,指出其成绩和不足之处,以利改进。对不适合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
考核结果分为3种:通过、跟踪培养、不通过。学院均须有一定的跟踪培养或不通过比例,比例由学院根据学科或领域实际情况确定。
(四)中期考核处理
1. 考核通过的硕士研究生,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阶段。
2. 跟踪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导师要重视其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以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跟踪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在答辩前必须由学校进行匿名送审,匿名送审及送审结果处理以学校及研究生院有关要求为准。
3. 考核不通过的硕士研究生应退学,按肄业处理。
三、材料报送
(一) 学院在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开始前一周将《华南理工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信息表》(附件3,由学院汇总填写)报至西湖厅三楼305室。
硕士研究生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考核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延期考核。无故不按期中期考核者,不允许按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院将聘请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对中期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抽查,对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把关不严的审核过程,须由学院组织重新审核。
(二) 学院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结果录入系统(菜单:培养环节管理→培养环节院系审核),并将纸版《华南理工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开题报告表》《中期考核表》等材料报送至西湖厅三楼305室。
法学院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