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婉琳 发布时间:2019-04-21 浏览次数:38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  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  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网络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均可申报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包括由我校牵头、多个单位共同完成、对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已获2017年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申报;如获奖项目在原有基础上近两年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可再次申报(需提供申报材料修改情况的说明)。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成果需经过两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该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若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从其正式出版(版权页)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2.  成果完成人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直接并始终参加成果方案的设计、研究和实施,并做出主要贡献;(3)直接承担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或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4)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5)每人牵头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项。

三、申报程序

1.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或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  各单位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在申报限额内择优推荐本单位成果材料。

3.  教务处、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开展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遴选出候选项目后报学校审批,最终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四、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422日(周一)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各一式1,本科教育教学成果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清清文理楼203A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iangqs@scut.edu.cn;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西湖厅三楼315),同时发送电子版至rqzheng@scut.edu.cn

1.  《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

2.  《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申请书填写说明见附件3);

3.  《华南理工大学教学成果总结》(附件4);

4.  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

5.  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

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各学院推荐限额综合考虑学院教改情况、上届获奖数量、教学质量排名情况、教师和学生数量等因素确定,具体名额见附件5。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在一线教学中有突出改革成就的,每人可牵头申报1项成果,该成果不占用学院限额指标,但该成果负责人不可再参与其他成果申报。推荐项目超过1个的应排序推荐。

五、其他

1.  此前已申报第九届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并已取得较好实践成效、符合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的项目,可同时申报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

2.  广东省教育厅已启动2019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将从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中遴选产生,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联系方式:教  务 处, 梁权森,87110750

           研究生院,郑锐奇,22236991

 

附件:1.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

      2.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申请书.doc

       3. 附件3:申请书填写说明.doc

       4.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教学成果总结.doc

       5. 附件5: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表.xlsx

 

 

  务 处

研究生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