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委托专业团队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广州制度创新研究》课题研究的公告
为深入研究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的广州制度创新,发挥广州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增长极作用,我办拟委托专业团队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广州制度创新研究》课题研究。
一、课题项目简介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是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也是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举措。湾区发展,制度先行,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与发展离不开制度的支撑。粤港澳大湾区是不同政治经济体制下的合作与发展,制度和规则的多样性,既是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的优势,也是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的制度和规则障碍。通过分析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规则障碍与不足,积极探索在推进在“一国两制”和三个关税区条件下,广州体制机制创新的思路和措施,发挥广州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增长极作用。
主要研究内容:一是全面梳理目前粤港澳大湾区规则现状,分析目前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存在的规则障碍与不足;二是借鉴国外大湾区(如日本东京湾区、美国旧金山湾区、纽约湾区)制度建设的先进经验;三是探索在“一国两制”和三个关税区条件下,广州体制机制创新的思路和措施。
二、专业团队条件
(一)专业团队由5名以上人员组成,应当有法学领域的专业人员。
(二)团队负责人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是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从事律师执业8年以上的律师,具有较丰富的课题研究经验。
(三)承接本办课题研究尚未通过验收的课题组组长和其他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申报该项目。
(四)专业团队其他成员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团队负责人和其他成员以前的研究成果与本课题相关的,在确定课题组时可以优先考虑。
三、研究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四、研究经费
人民币10万元。
五、成果形式
课题成果报告(3-5万字)、报告摘要(5000字)、相关资料汇编。
诚邀高等院校、社科院所、律师事务所和智库等研究专业机构进行研究。请有意承接上述研究课题的单位如实填写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交回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15日。我办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选择课题承接单位,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热忱欢迎您的参与!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
(联系人:杨轲 电话:83540477, E-mail:FZB497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