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办理回生源地就业和暂缓就业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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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毕业生:
毕业季来临,根据学校就业工作部署,现将回生源地就业和暂缓就业办理手续通知如下:
需要办理回生源地就业和暂缓就业的同学,请分别下载附件一《回生源地申请表》和附件二《暂缓就业申请表》并填写必要信息,表格填好后到辅导员处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审核通过后于校就业在线网站录入相关信息,其中回生源地单位类型请选择“灵活就业”,暂缓就业单位类型请选择“暂缓就业”,录入信息后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办理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27日。
请各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同学尽快按照通知办理。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