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决策咨询成果登记和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分类方案》(华南工科〔2015〕1号,以下简称《分类方案》)和《华南理工大学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奖励办法(2016年修订)》(华南工发〔2016〕15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相关规定,为做好哲学社会科学决策咨询成果管理和奖励工作,学校近期将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决策咨询成果进行登记和统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成果范围
2015年以来以华南理工大学为署名单位取得的决策咨询成果。年度科研奖励成果统计将以此为依据,未进行登记的成果将不列入奖励范围,逾期申报不再认定或奖励。学院、学校分别对登记的成果进行审核和认定。通过学院审核的成果需确保登记信息真实有效,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学校对学院审核提交的成果进行等级认定。经过学校认定的符合《奖励办法》中奖励条件的成果,将纳入年度科研奖励。
二、登记流程
决策咨询成果的登记需在科研管理新系统中进行。请各科研人员登录科研管理新系统,点击“我的成果”,在“新增”下拉栏目中选择“研究报告”,根据弹出的成果登记窗口提示进行登记,其中标“*”号的均为必填项。填写相关信息后需上传附件,内容包括:1. 成果原文;2. 成果采用情况相关证明,建议所有采纳证明文件扫描到一个pdf文件中上传;3. 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上传附件后点击“下一步”,填写成果依托项目情况。登记完成后,提交学院审核。
注:1. “完成时间”以成果实际完成时间为准;“采纳时间”如被多次采纳的,填写第一次被采纳的时间。2. “学科门类”选择“社科类”。3. 获得多次采纳的成果,“采纳对象”和“申请认证类别”选择其中最高级别的填入,其中“申请认证类别”需严格按照《分类方案》中的分类标准来填写,此外需在“备注”和附件中依次注明每次获采纳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
1. 考虑到成果采纳的时效问题以及科研奖励工作的系统性,决策咨询成果的奖励时间将与论文类成果保持一致,即滞后一年,2016年度科研奖励将奖励2015年取得的决策咨询成果。决策咨询成果取得时间应当按照决策咨询成果的实际发布或呈报时间计算,如无法确定其实际发布或呈报时间则应当以领导批示时间或证明函件出具时间为准。
2. 决策咨询成果的登记人必须为成果的第一作者,且该登记人是成果奖励金的领取人。如成果登记人存在争议,请成果的所有完成人共同协商后确定,重复登记的成果无效。学生为第一作者且导师为第二作者的决策咨询成果,在科研奖励中可认定导师为登记人。
3. 成果登记时间:申请2016年度科研奖励的决策咨询成果请于2017年3月17日前完成登记,登记完成后须提交决策咨询成果及采纳证明各1份作审核存档。各学院请于3月24日前完成系统和纸质材料审核,并将纸质材料和《决策咨询成果汇总表》(见附件)报送我处。其他决策咨询成果登记时间不限,可常年在系统上登记,登记后按上述程序进行认定存档。
联系人:陈师琪 蓝满榆
联系电话:87110383-602 87111504
邮箱:scuta21@scut.edu.cn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决策咨询成果登记汇总表.xls (20.51 KB)
社会科学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