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辅修专业招生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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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辅修专业是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而设置,以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向多学科发展。根据学校辅修管理办法,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辅修专业招生工作于下学期开学初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课程的学生,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且在校期间未受退学警告及违纪处分。3月1—3月8日(第一周周三至第二周周三),符合条件的学生(含首次申请和继续修读辅修课程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辅修报名,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报名。第二周,由辅修学院教务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下载报名的学生名单,并安排选课(注:若报名人数不足15人,将取消开班)。
3月13日(第三周周一),辅修学院教务员务必将“辅修缴费汇总表”提交财务处收费系统(咨询电话:87114508)。
3月14日,“网上缴费系统”开通辅修费缴费窗口,学生开始缴费。3月24日之后,辅修费缴费窗口关闭,学生停止缴费。
附表:各学院辅修专业招收新生人数
辅修专业所在学院 | 辅修专业 | 开课校区及辅修专业新班招收人数 ※(不含继续修读辅修专业的人数)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五山校区60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五山校区100 大学城校区 100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五山校区 50 大学城校区 100 |
金融学 | 五山校区 150 大学城校区200 | |
电子商务 | 大学城校区 40 | |
物流工程 | 大学城校区 40 | |
旅游管理 | 大学城校区 40 | |
法学院 | 法学 | 五山校区 100 大学城校区 150 |
法学(知识产权) | 五山校区50 大学城校区 50 |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广告学 | 大学城校区 80 |
传播学 | 大学城校区 80 | |
设计学院 | 工业设计 | 五山校区80 大学城校区80 |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