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立法学特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立法基地:
为了促进广东高层次立法人才培养工作,推动立法学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设立“立法学特色课程建设”课题,资助各基地开展立法学课程体系建设。即日起启动2017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立法学特色课程建设项目以基地为单位组织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各基地所在院校从事立法学相关学科领域教学的在编在岗教师,并且近年有承担该专业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鼓励校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造诣的专家、著名学者或行业精英共同承担主讲工作。
二、资助额度与时间。每门课程的资助经费将结合实际预算需求与项目评审的情况确定,资助额度原则上为3万/项。资助时间为2017年1月—12月。本次受理的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在2017学年开出。
三、申报要求。申报者应围绕立法学课程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结合本校学科专业特色,着力推进教学改革,探索立法学人才培养的新模式。申报课程可为单独设课或系列课程形式,但须具备系统、完整的教学大纲,授课总学时应至少达到18学时(计1个学分),并且列入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课程。
四、项目推荐与评审。申报项目需获得所在基地的审核推荐方可进行申报。经联盟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或通讯评议后,根据评审结果决定资助名额。
五、项目管理。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和联盟办公室签订项目协议书,协议书对课题进展时间、经费使用范围和时间、课题成果的内容、形式和质量等加以规定。项目经费使用接受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联盟的检查和监督。
六、项目验收。项目以结题报告以及现场观摩的形式验收,经联盟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后给予结项。
七、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15:00。各申报人需在此日期前将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同时寄送至本通知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陈梓敏;办公电话:020-84113533;手机:13480265428;邮箱:chenzm3@mail.sysu.edu.cn ;邮寄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208,邮编:510275。
附件:
关于开展2017年“立法学特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92.51 KB)
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