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青年立法人才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1-30 浏览次数:51

各立法基地/立法中心:

为加强地方立法学科建设,引导和鼓励青年教师参与地方立法学术研究和实际应用工作,营造培育高层次立法人才的良好氛围,广东省地方研究高校联盟设立“青年立法人才培育项目”,即日起启动2017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各基地所在院校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科研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的在编在岗的青年教师,均可申报。

二、资助额度与时间。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时间为2017年1月——12月。

三、申报要求。申报者可根据本通知发布的指南(附件1)设计具体研究题目,突出实践价值和学术含量。项目选题要瞄准立法学学科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研究价值、学术思想新颖。

四、项目推荐与评审。申报项目需获得所在基地的审核推荐方可进行申报。经联盟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或通讯评议后,根据评审结果决定资助名额。

五、项目管理。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和联盟办公室签订项目协议书,协议书对课题进展时间、经费使用范围和时间、课题成果的内容、形式和质量、成果的知识产权加以规定。项目经费按照广东省社科基金项目规定执行,接受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联盟对经费的检查和监督。

六、项目验收。项目成果可以为论文和研究报告,尤其鼓励以研究报告、对策建议作为项目的成果形式。同时,鼓励在有影响的报刊、电视等媒体上发表相关的文章和观点。经联盟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验收后给予结项。

七、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15:00。各申报人需在此日期前将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同时寄送至本通知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陈梓敏;电话:020-84113533;手机:13480265428;邮箱:chenzm3@mail.sysu.edu.cn ;邮寄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208,邮编:510275。 

 

 附件:

1、《2016年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青年立法人才培育计划”选题指南》

2、《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青年立法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专此通知。

                       

 

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高校联盟办公室2016年3号(青年立法人才培育计划).doc (110 KB)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