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科技部科技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7.20截止)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200号)要求,现将学校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科技部和教育部文件精神,教育部推荐总数不超过3项,我校限推荐1项。不可推荐2.1“区域创新方法推广应用于服务基地建设”
二、学校申报要求,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请于2016年7月20日前提交纸质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请书初稿一式三份至社科处(科技处)进行校内遴选,通过校内遴选的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开通申报账号并于2016年7月27日前提交网上打印纸质版项目申请书和预算申请书(一式四份,带条码,无水印)至社科处(科技处)。
三、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校在校教职人员,每个课题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每个负责人限申报1个课题。
2.项目负责人申报当年不能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
3.研究开发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5.每类项目均有具体考核指标,详细信息请查阅附件。
6.申报项目不指定资助额度,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需要提出资助要求,申请资助额度将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指标。
四、专项指南:
1.研究开发类:
1.1 产业链驱动的小微企业创新方法研究
1.2 面向“互联网+”的服务业创新方法体系
1.3 制造与服务融合的创新方法集成应用研究
1.4 颠覆式创新方法研究及应用
2.推广应用类:
2.1 区域创新方法推广应用于服务基地建设
2.2 面向复杂产品的系统创新方法集成应用与典型示范(由企业牵头联合申报)
2.3 面向中国制造2025的创新方法系统性应用研究与示范(由企业牵头联合申报)
2.4 食品安全全链条质量控制的创新方法研究与应用示范(与食品行业企业联合申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科技部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pdf
联系人:社科处:姚润民
科技处:代成斌
联系电话:社科处:87110383-601
科技处:87110629-602
电子邮箱:社科处:scuta21@scut.edu.cn
科技处:jdk@scut.edu.cn
社会科学处
科学技术处
2016-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