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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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决定于2016年5月25日-7月10日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见附件2)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我校申报组织安排如下:
1.请有关单位于6月27日前提交本单位申报材料(申报评审书及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4)作形审、初筛,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邮箱;
2.在7月4日前将通过形审初筛的正式申报材料汇总报我处。请把握好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师琪 蓝满榆 87110383转602 87111504
邮箱:scuta21@scut.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社会科学处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