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深圳商报:失范“校园贷” 有损金融伦理
(本文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叶竹盛老师发表媒体作品)
前不久,河南郑州某学院的一名在校大学生,欠下几十万网络贷款无力偿还,给同学们留下悲情的语音留言后跳楼自杀。人们再次关注起近年来在高校蔓延的校园“网贷”。
大学校园是很多商家打前哨战的必争之地。培养大学生的消费习惯,无疑有助于增强大学生在毕业后,对特定品牌产品或是特定业务的粘性。每到开学之初,各家电信服务商都进驻大学校园,便是明显的一例。
相对于电信服务商这种可能培养消费习惯的前哨战,过度泛滥且不规范的各种校园贷产品,却有可能影响大学生对信贷服务的信心。从长远来看,会扭曲他们对信贷产品的认知,使他们对金融行业产生不良观念。校园贷打入校园,过度消费金融行业在大学生成长阶段的道德资本,最终会损害金融业的整体形象,无异于杀鸡取卵。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根据统计,这两年专门针对大学生的网贷平台多达数百家。这些平台看中的是2600多万大学生每年估值千亿的消费市场。但是这个估值显得过于乐观了。以各大商业银行信用卡为代表的小额信贷“正规军”,早在2009年就全面从校园撤退。银监会考虑到校园信用卡坏账增多,风险可能走向失控,就全面叫停了校园信用卡业务,而当时的透支额度普遍不过千元。
“正规军”已撤退,各路网贷组成的“游击队”却开始抢占领地。从几个方面考虑,“游击队”所面临的风险只会更大。或是为了堵上风险,付出的债权成本和道德成本,都与收益严重不成比例。
首先是放贷程序把关不严。小额贷款本身不可能在放贷上投入太多成本,只能通过APP或是学生代理办理,审核存在太多漏洞。上述跳楼的学生也正是钻了信用审核的空子,即冒用同学身份借贷,还在多家贷款平台拆东墙补西墙。由于大多是小规模信贷平台,不可能有信用联网,风险尤其难以避免。
其次是放任没有还款能力的大学生贷款。许多网贷平台标榜无抵押贷款,实际上却认定大学生总会想办法还贷,学校和父母成了他们的信用担保。
最可怕的是,一些小规模的网贷平台本身的资金成本就不低,通过低息乃至无息等噱头放贷后,再变相收取管理费、高额滞纳金等,实际贷款方使用资金成本堪比高利贷。一些不明就里的大学生背负沉重的还贷负担后,假如一时还款困难,就可能遭到贷款平台的各种逼迫和威胁。这种催款方式直接打击了大学生对贷款业务的正常认知。
在海外一些大学,大学生贷款一般只限于学费,并且出借方往往是大学。毕业后假如学生从事公益或是公务工作,收入较低,只要是为社会服务,大学还可能减免贷款。这种贷款培养的是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也树立了金融借贷的正面形象。
包括借贷在内的金融产品,都应具备特定的伦理内涵,体现社会互助精神,实现资本的价值,提高消费和生产的效率。像一些严重失范的校园贷,诉诸的是贪婪和欲望,是赤裸裸的算计,从长远来看,毁掉的是信贷服务在一代大学生心目中的伦理价值。无疑是得不偿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