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4.5初稿)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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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6年2月25日-4月25日开展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
我校申报安排:请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5日前提交纸质版初稿一式一份至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社科处将于4月10日前反馈修改意见。
正式版材料请于4月20日前提交至社科处,正式材料提交要求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类项目提交要求: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5份;
3.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社科处邮箱。
联系人:姚润民
联系电话:87110383-602
电子邮箱:scuta21@scut.edu.cn
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处
201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