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产品系列名称中商标符号的正当性使用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28 浏览次数:76

《知识产权》  2015年第9期

【作者】 李春芳; 邱翠;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摘要】 商标符号的正当性使用为非商标性使用,如果市场主体使用了与他人商标符号相同或者相似的产品系列名称,对于该正当性使用的抗辩应当独立于混淆可能性。在判定该使用是否为商标符号的正当性使用时,应当在结合具体案件分析的同时,综合其客观使用形式(非商标性使用)、是否标示自己的商标、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产品系列名称是否为非臆造性词汇以及商标知名度等加以考量。对于商标符号的正当性使用需要在立法上完善相关法规,同时制定关于商品命名的统一规则。

【关键词】 产品系列名称; 商标符号; 正当性使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