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事项】法学院2015届毕业研究生档案、户口办理等相关通知
为确保各位同学顺利毕业离校,通知如下:
一、办理签约手续:(四方协议请到B9北座204(2)领取)
1、单位与个人分别填写四方协议后,学生登陆“就业在线”登录填写就业信息后,协议左下角学院盖章(B9北座204),协议右下角学校盖章(大学城校区教学区体育场看台三楼就业指导中心)即可。
2、如四方协议下方表格“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没有盖章,且不是在生源地就业的同学,需提供具有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门盖章的接收函。“接收函”可以是有人事权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协议书上直接盖章;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接收函;或通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为中介所开出的接收函。毕业生需在提交四方协议时把接收函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二、办理暂缓就业:(6月20日前提交附件一给班长)
1、申请暂缓就业流程:
(1)下载附件一,注意填写灵活就业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机构代码、单位盖章后提交,注意:申请暂缓就业时会联系单位联系人确认填写的情况是否属实;
(2)登录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在线”http://www.scut.edu.cn/bys/,在左侧“研究生”一栏登录,如图:
关于学校就业在线的登陆帐号与密码:
帐号可通过上图中“用户查询”获得,密码为生日,如1990年1月2日出生,则默认密码为900102,如此类推。
(3)登录成功后在左侧选择“毕业生就业信息”后,右侧填写暂缓信息。样板如下:
申请暂缓就业网上填写样板
第一部分:
主管:(不填) 派遣性质:(不填)
派遣单位:申请暂缓就业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第二部分:必须填写,必须选项,不填不选不能提交。▼-----请选择
|
第三部分:
接收单位: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档案投递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
档案地址邮编:510080
(4)《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本人留一份,9月15日后可以领取,也可放在学校,需用时来领取。
2、注意事项: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8月30日前仍未得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7、8月份能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建议不要办理暂缓;
(2)有就业意向、灵活就业单位,但仍未最终确定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3)由于暂缓就业期间,学生不在校,学校不会为毕业生开具《婚育证明》,也无法借出在校的户口。
(4)档案去向为北京、上海、天津的同学必须提供接收函才能打印报到证
(5)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学生、民族生、定向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6)暂缓就业申请提交后,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如无灵活就业单位可能申请失败,失败名单将于6月25日公布;
(7)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将暂不签发报到证,待解除暂缓时才签发。
(8)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户口在校的同学,则户口暂留学校,暂缓期为两年,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自动转回生源地。
3、解除暂缓程序:
(1)详见《2015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第21页,如下:
(2)9月1日前解除暂缓就业手续在五山校区1号楼1110室就业管理科办理;9月1日后解除暂缓就业手续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农林下路72号一楼)办理。
三、办理回生源地:(6月20日前提交附件二给班长)
1、申请自愿派遣回生源地流程:
(1)下载附件二,灵活就业单位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机构代码后提交学院;
(2)登录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在线”http://www.scut.edu.cn/bys/,在左侧“研究生”一栏登录,如图:
关于学校就业在线的登陆帐号与密码:
帐号可通过上图中“用户查询”获得,密码为生日,如1990年1月2日出生,则默认密码为900102,如此类推。
(3)登录成功后在左侧选择“毕业生就业信息”后,右侧填写回生源地信息。
(4)办理回生源地成功后,可于7月1日领取报到证。
2、注意事项:
(1)6月20日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办理暂缓,可申请回生源地。
(2)已签订协议书,但档案户口不去实际工作地点,也可申请回生源地;
(3)出国同学也可以选择回生源地,单位名称写出国学校,联系人为父母,联系电话为家庭电话。
四、升学、读博的:
1、不签发报到证;
2、已经收到调档函(升学)的毕业生不要办理暂缓,但要上“就业在线”填写升学信息:
登录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在线”http://www.scut.edu.cn/bys/,在左侧“研究生”一栏登录,如图:
关于学校就业在线的登陆帐号与密码:
帐号可通过上图中“用户查询”获得,密码为生日,如1990年1月2日出生,则默认密码为900102,如此类推。
(3)登录成功后在左侧选择“毕业生就业信息”后,右侧填写读博信息。
3、如有需要做的事会另行通知。
五、出国、出境的:(6月20日前填写附件四电子版发送至413168049@qq.com)
1、可申请挂靠留学生服务中心(人才市场),即通过签订四方协议的方式(参照办理签约流程),挂靠以后有报到证,留服会对该生档案妥善管理、期间还算工龄;
2、可申请档案回生源地,下载附件二,单位名称写出国学校,联系人为父母,联系电话为家庭电话(参照办理回生源地流程);
3、出国、出境的同学请填写附件四,电子版即可;
4、出国、出境的同学暂时不要上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填写出国出境申请,否则在申请后将不再打印报到证,请慎重考虑。
六、关于户口迁移:
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时将与档案一起,按报到证地址迁移;
2、户口不在学校的,报到证不影响户口,但如果档案寄往深圳、珠海、中山或广州萝岗区的,档案寄出后该地可能会要求毕业生将户口也迁往该地,请留意对方通知;
3、办理暂缓就业的,户口会暂时留校,待解除暂缓就业后,凭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到B2、南区小谷围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事项。
七、办理调整改派:
1、申请调整改派流程:
2、如在7月1日发放第一批报到证时,已确认自己要改派的,请领取时直接和吕萱萱老师登记,并领取红、白两联报到证,并备齐上述其他材料,待7月6日自行到五山校区一号楼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
八、公务员、事业单位政审:
1、请至少提前一天联系吕萱萱老师,电话13560121033,短号651033,办公电话39380307;
2、预约查阅档案:研究生档案室87110590,地址:五山校区一号楼1107室,联系人:邓老师。
九、相关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请各位班长注意,6月20日需要提交到B9北座204(2)的材料如下,必须以班级为单位,过期不候:
1、《附件一:华南理工大学2015年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纸版)申请人每人一份,由班级负责人统一收齐后提交;
2、《附件二: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生自愿派遣回生源地申请表》(纸版)申请人每人一份,由班级负责人统一收齐后提交;
3、请班长根据收到的本班暂缓就业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填写《附件三: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15年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登记总表》(电子版),并发送至413168049@qq.com,邮件名须为暂缓汇总+班级+人数,如“暂缓汇总12级法学硕士班10人”;
4、《附件四: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生申请出国登记表》(电子版)。此表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后自己将电子版发送至413168049@qq.com,邮件名须为申请出国+班级+姓名,如“申请出国12级法学硕士班张某”。
5、由于毕业事务繁多,不受理学生个人单独提交各项申请表,请务必自行打印签名后,交由班长或班级负责人统一提交,请周知。
6、如有不明之处,请先查阅《2015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群文件已上传。如仍有困难,请联系吕萱萱老师,办公电话39380307,手机13560121033,短号651033,仅限工作时间。
附件一:华南理工大学2015年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doc (18 KB)
附件二:华南理工大学2015年毕业生申请回生源地申请表.doc (19 KB)
附件三: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15年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登记总表.xls (18.51 KB)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