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3级法学本科生赴香港城市大学学习的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5-04 浏览次数:62

2015428日,我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签署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安排选派工作如下:

1.我院将在2016年春季派出502013级法学本科生赴城大学习一学期;

2.学生条件要求: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健康;学习优异;外语条件为TOFEL- 550分(传统笔试成绩),79 (互联网考试成绩) IELTS-总成绩为 6分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总分为500

3.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将集中安排并确保本项目的学生在一学期内修读四门课程。学生若完成有关课程及考试及格将获发听讲证书,若有不及格的学生,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需获得本院考核小组的批准而作出补考安排。获得的课程学分我院予以承认。

4.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提供招生总人数5%的奖学金或等同数额。

5.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在本项目中的收费仅限于:在香港教授的四门课程的教育成本费,每名学生应付之总额为每学分之学费x 12学分(城大将不时调整每年度学费)。

6.赴港学习的学生须自理如下费用:住宿费、生活费及书本费

7.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将尽力协助我院学生在城大校外安排住宿。

现预通知各位同学做好准备,正式遴选工作将在20159月开始。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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