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广州仲裁委员会联合培养研究生 入选对象的公示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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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生自主报名、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推荐、广州仲裁委员会笔试和面试,并由遴选工作组审查,首批华南理工大学-广州仲裁委员会联合培养研究生遴选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入选对象公示如下。公示期完成后,遴选工作组拟呈报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及广州仲裁委员会审批。
一、联合培养研究生入选对象(14人)
一年级研究生:唐昊凝 夏 曼 陈 驰 杨 颖 李晓旭 廖少安 胡伟超
二年级研究生:蒋媛媛 李庆屹 唐 翥 李玲玲 范秀荣 李晨曦 刘嘉玥
二、公示期
2014年12月18日至12月23日
三、联合培养分类
1. 一年级研究生联合培养期限分三个阶段完成:分别为2015年1月-2015年2月;2015年7月-8月;2016年3月至6月;
2. 二年级研究生联合培养期限为一个阶段持续完成: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
四、联合培养研究生与校外导师见面会
时间:2014年12月25日(周四)下午3:00
地点:法学院中座202
四、联合培养准备工作
1. 请联合培养研究生入选对象填写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由本人校内导师签署意见,并于导师见面会当天携带提交学院;
2. 校外导师经广州仲裁委员会推荐由法学院统一聘任,最终在联合培养正式实施时有广州仲裁委员会指定。
3. 请联合培养研究生入选对象熟悉联合培养方案。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广州仲裁委员会
2014年1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