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1-12 浏览次数:114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强化国家社科基金的申报工作,提高项目书的质量,特别是加强对青年科研骨干的培育和引导,同时发挥院、系、所的组织作用,社科处拟在本年度的国家社科申报中协同文科各单位,提早发动,广泛组织,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组织申报要求:

 1、要求各学院凡是获得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项目资助的老师,必须申报;

 2、要求各学院重点组织动员副教授等中青年科研骨干申报;

 3、要求各学院重点组织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项目;

 4、要求各学院重点组织已结项的省部级项目特别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充分利用已有项目研究基础,领会文件精神、根据选题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

 5、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优质项目进一步修改,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再次申报;

 6、要求各学院重点组织每个省级研究基地立,足自身优势和特色,凝练3-5个项目集中申报;

 7、要求各学院重点组织动员已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申报重点、重大项目;

 二、我校组织申报安排:

 1、提交初稿。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0日前。

 以学院为单位,广泛发动申报。各学院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全员申报,并于2014年12月10日前收齐本单位申报项目书。2015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将作修订,本通知附件为全国规划办的征求意见版本,可下载参考。

 2、组织评审。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0日前。

 要求各学院组织项目评审会,邀请专家对项目书进行初评。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申报情况,自行制定评审方案,落实评审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及评审专家等事宜,统一上报社科处,参加评审的专家须主持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意见必须于12月20日前反馈给申请人,同时将意见汇总表发至社科处邮箱存底。

 3、修改提炼。截止时间:2015年1月5日前。

 各学院将评审专家意见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建议反复修改提炼。汇总修改后的申请书(一式三份),于2015年1月5日前报送各学院。各学院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第二轮评审;邀请专家由国家社科基金会议评审专家或通讯评审专家或主持承担过2项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专家组成。

 4、经验交流会。截止时间:2014年1月25日前。

 社科处邀请相关专家在全校范围召开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动员及经验交流会,介绍申报经验,培训项目申请书填写技巧及有关注意事项。

 5、正式申报。截止时间:全国规划办的申报通知时间。

 由各学院督促申请人多次认真修改并填写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按申报的时间安排(将根据全国规划办的申报公告另行通知),统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社科处将视各学院的申报组织情况和最终获批项目立项情况,对落实组织工作较好和立项数量较多的学院给予在下一年度中央高校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及数量等,给予差异化资助和倾斜,请各学院认真落实执行本通知安排。

 联系人:姚润民肖洒

 联系电话:87110383-1   22236009-805

 电子邮箱:scuta21@scut.edu.cn

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书.doc

活页.doc

社会科学处

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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