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税法网学术交流栏目编委会名单公示及征稿启事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1-13 浏览次数:461
 

南方财税法网学术交流栏目是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支持下,由法学院学生自主创办、独立编辑并公开发布研究成果的网上学术交流平台。本栏目自20141月开设,致力于强化华南财税法学界和华工法学院的学术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关注法律实践动态、参与法学前沿问题研究。

一、南方财税法网学术交流栏目编委会名单公示

南方财税法网“学术交流”栏目编辑委员会独立运营、管理本栏目,有权决定来稿是否录用和发布,并对其他相关事项负责。第一届编委会招聘于201312月启动,至今已完成所有选拔程序。综合考虑竞聘者的学术成果、研究能力和协调能力等,决定聘请共7位编辑组成编委会,任期一年,自20141月至201412月。名单公示如下:

许健聪,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财税法;

  维,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李晓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行政法、法学基本理论;

孙勤立,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

孙冉冉,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

王影航,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知识产权法;

易磬培,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房地产法、法学基本理论。

二、南方财税法网学术交流栏目征稿启事

南方财税法网学术交流栏目本着不拘一格的用稿宗旨,坚持独立、自主、自律、自尊的学术原则,努力开创一片学术交流的开放园地。欢迎广大专家学者、优秀法学学子惠赐稿件。来稿具体事宜如下:

(一)  来稿形式包括论文、随笔、读书笔记、案例评析等;字数2000字以上;主题要求以法律视野探讨经济、财政和税收等问题。所有来稿文责自负。来稿请注明以下作者信息:姓名、年级、研究方向、通讯地址、E-mail以及联系电话。注释体例参见附件。

(二)  稿件评审的标准为学术性、前沿性、独创性及主题相关性等。

(三)  本栏目实行编辑审稿制度。通过栏目编辑审稿,决定稿件是否录用,每月在本栏目发布5篇以内的文章。

(四)  视来稿数量及质量,本栏目每年(12月份)将邀请法学院老师组成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对该年度已发表作品进行评审,选出5篇以内的优秀论文作为特别推荐作品置顶。同时,将与经济法、财税法读书会合作,邀请获奖作者在面向全学院举办的“读书会特别篇”上分享写作心得,并由读书会出资给予心得分享者200--500元的奖励。

(五)  网站投稿邮箱为nftaxlaw@163.com,接受广大专家学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投稿。收稿后一周内决定是否录用,每稿必复。

南方财税法网学术交流栏目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南方财税法网学术交流栏目来稿注释体例

一、来稿一律采用尾注,样式为①②③等。

二、非直接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③,某某书,第×页。”或者“前引④,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四、注释举例

(一)  著作: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页。

②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8页。

(二)  论文:①王利明:《中国民法典的体系》,《现代法学》2001年第4期。

(三)  文集:①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论文集》(第一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5页。

(四)  译作:①[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五)  报纸:①姜明安:《多些民主形式,少些形式民主》,载《法制日报》200778日,第14版。

(六)  网络资料:①王生长:《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仲裁法》,http://www.cietac.org.cn /CD14/CD145.htm2009619日访问。

(七)  外文:①Robert Gilpin, Econom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6, p.5.

(八)  英文以外的外文文种:依照该文种注释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