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留学生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0-15 浏览次数:121

留学项目介绍:

根据我院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签署的院长协议,我院将于201312月中旬向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推荐1-2位硕士研究生于2014年夏季前往美国攻读一年的LL.M,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将为每位同学提供1万美元的奖学金,并免除三周始业教育的费用1500美元。

留学候选人条件:

1.2013级、2012级我院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含法律硕士;

2.英语水平达到留学要求(选拔时能够提交相关英文能力证明,例如托福、雅思成绩等);

3.专业成绩优秀(选拔时将比照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发放办法进行测评);

4.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留学生选拔小组:

李良成书记、徐松林副院长(主持工作)、夏正林副院长、曾嘉华副书记、滕宏庆、胡婷、王婉琳

选拔办法:

交换留学生的选拔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将以面试和学院综合评定为依据,择优录取。

留学生选拔程序:

1.  由候选人的导师、班主任填写推荐意见;

2.  由我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学业意见、政审意见;

将以上材料连同英语成绩、个人简介(中英文各一份)、其他材料于20131120日前递交给办公室王婉琳老师处。

3.  由选拔小组进行排序遴选;

4.  确定人选签署承诺协议。

5.  留学生的材料送对方学校,由对方学校确定接受名单。

附:2013年度申请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外语成绩最低要求,托福79,雅思6.5。参见

http://www.law.illinois.edu/prospective-students/llm-admissions-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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