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留学生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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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项目介绍:
根据我院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签署的院长协议,我院将于2013年12月中旬向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推荐1-2位硕士研究生于2014年夏季前往美国攻读一年的LL.M,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将为每位同学提供1万美元的奖学金,并免除三周始业教育的费用1500美元。
留学候选人条件:
1.2013级、2012级我院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含法律硕士;
2.英语水平达到留学要求(选拔时能够提交相关英文能力证明,例如托福、雅思成绩等);
3.专业成绩优秀(选拔时将比照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发放办法进行测评);
4.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留学生选拔小组:
李良成书记、徐松林副院长(主持工作)、夏正林副院长、曾嘉华副书记、滕宏庆、胡婷、王婉琳
选拔办法:
交换留学生的选拔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将以面试和学院综合评定为依据,择优录取。
留学生选拔程序:
1. 由候选人的导师、班主任填写推荐意见;
2. 由我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学业意见、政审意见;
将以上材料连同英语成绩、个人简介(中英文各一份)、其他材料于2013年11月20日前递交给办公室王婉琳老师处。
3. 由选拔小组进行排序遴选;
4. 确定人选签署承诺协议。
5. 留学生的材料送对方学校,由对方学校确定接受名单。
附:2013年度申请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外语成绩最低要求,托福79,雅思6.5。参见
http://www.law.illinois.edu/prospective-students/llm-admissions-requir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