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法学附修、石牌五校选修招生通知
一、招收对象
1.南北校区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法学专业除外)
2.石牌五校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或选修)
二、修读要求
申请修读附修专业课程的学生(含正在修读附修专业的学生),其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学生在修读附修专业期间,如果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现象,学生必须中止附修专业的学习,待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后,于下一学期第一周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继续修读附修专业课程。
三、报名及缴费
1. 系统报名:请于第一周周三至第二周周三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www.scut.edu.cn/jw2005)报名后到法学院办公室选课、交费。
南校区收费时间:第一周周三至第二周周一上班时间(3月3日-8日)
收费地点:B9北座203法学院办公室
北校区收费时间:第二周周二至周三(3月9-10日)(8:30-12:00,下午14:30-17:30)
收费地点:32号楼320207法学院驻北校区办事处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39380318
2.收费标准:
①40元/学分(2009年9月之前报名)
②110元/学分(2009年9月之后报名)
预订教材的同学请备齐教材费。
四、招生人数
北校区100人,南校区100人,名额报满即止。
注:1、石牌五校的学生可修读我院的法学辅修专业,凡修满培养计划要求的32学分,可获得由华南理工大学颁发的辅修证书。
2、石牌五校选修收费标准:110元/学分。
3、培养计划、课表请见附件。
4、关于附修的具体管理办法请参照学校教务处网页上《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
附件:课表(南北校区)
教材清单
培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