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法学附修招生及选课通知
热忱欢迎大家报读法学院附修班!
一、招生及选课条件
申请修读附修专业课程的学生(含正在修读附修专业的学生),其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学生在修读附修专业期间,如果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现象,学生必须中止附修专业的学习,待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后,于另一学期第一周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继续修读附修专业课程。
二、计划招生专业及人数
法学院 | 法学 | 北校区150 南校区150 |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申请修读附修的同学请在开学第一周周三-第二周周三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www.scut.edu.cn/jw2005)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到法学院办公室选课、缴费。
四、选课及收费
收费标准: 40元/学分(即2009年7月前已修读)
110元/学分(即2009年7月后才修读)
北校区收费时间:2010年9月6、7日(星期一、二)
收费地点:32号楼207室 联系人:黄老师 39380318 jshuang@scut.edu.cn
南校区收费时间:2010年9月8-13日(星期三到星期一,周末不办公)
收费地点:B9北座203室 联系人:黄老师 39380318 jshuang@scut.edu.cn
欲订购教材的同学报名同时交齐教材费。
因附修学费须上交学校财务处,缴交后一律不退不补,所以请同学们慎重选择所读课程。
五、相关规定
关于附修的具体管理办法请参照学校教务处网页-教学运行-《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附修及双学士学位专业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09]32号)
附件1—法学附修课表(南北校区)
附件2—培养计划(只适用于2009年7月前已修读的老生)
附件3—培养计划(适用于2009年7月后修读的学生)
附件4—推荐教材
法学院
二0一0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