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法学附修、双学位、石牌五校辅修招生通知
法学附修专业,顺应社会发展新趋势,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的需求,突出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逻辑思辨能力、综合分析和实务处理能力的训练,旨在培养熟悉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实现“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招生及选课条件
南北校区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法学专业除外)
申请修读附修专业课程的学生,其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
法学附修实行学分制,辅修毕业需修满规定的30学分,双专需50学分,双学位需64学分。
二、招生人数及开设课程
法学院 | 法学 | 北校区150 南校区150(南北分别开班) |
新生班:法理学、刑法学、宪法学
老生班:商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申请修读附修的同学请在开学第一周星期三至第二周星期三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www.scut.edu.cn/jw2005)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到法学院办公室选课、缴费。
四、选课及收费
收费标准: 110元/学分
北校区收费时间:2011年3月1、2日上班时间(星期二、星期三)
收费地点:32号楼207室 联系人:黄老师 39380318 jshuang@scut.edu.cn
南校区收费时间:2011年3月3、4日上班时间(星期四、星期五)
收费地点:B9北座203室 联系人:黄老师39380318 jshuang@scut.edu.cn
五、其它事项
1、石牌五校的学生可修读我院的法学辅修专业,凡修满培养计划要求的30学分,可获得由华南理工大学颁发的辅修证书。
2、关于附修的具体管理办法请参照学校教务处网页上《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
3、因附修学费须上交学校财务处,缴交后一律不退不补,所以请同学们慎重选择所读课程。
附件1—法学附修课表(南北校区)
附件2—培养计划(只适用于2009年7月前已修读的老生)
附件3—培养计划(适用于2009年7月后修读的学生)
附件4—推荐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