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1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7-05 浏览次数:93

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1年4月3日—4月5日,共放假3天。其中:4月2日(星期六)照常上班、上课,其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5日(星期二,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教学单位将原定4月4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月2日(星期六),原安排在4月2日(星期六)的课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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