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附修专业及双学位专业班招生的通知(转发教务处)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7-05 浏览次数:635

 

关于附修专业及双学位专业班招生的通知

华南工教务字[2005]52号

各学院:

附修专业(辅修及双专业)及双学位的设置是为了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向多学科发展,为社会培养复合型人才。现公布各学院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附修专业招生计划和从02级学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攻读双学位专业的招生安排。

. 招生计划

1.附修专业

     

招生人数

(南、北校区)

所在学院

行政管理

北:12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北: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

北:不限

电子与信息学院

工商管理

北:300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创业投资与管理)

北:300

电子商务

南:300

电子商务学院

物流工程

南:150

国际经济与贸易

北:100  南:100

经济与贸易学院

金融学

北:100  南:100

英语

北:100

外国语学院

法学

北:100  南:300

法学院

传播学 

北:150  南:150

新闻与传播学院

     

招生人数

(南、北校区)

所在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

北:35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北:35

工业设计

北:100

安全工程

北:50

工业装备与控制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北:50  南:5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北:30

建筑学院

2.双学位专业班

双学位班专业

学科门类

所在学院

招生范围

工商管理

管理学

工商管理学院

除管理学类

电子商务

管理学

电子商务学院

除管理学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经济与贸易学院

除经济学类

法学

法学

法学院

除法学类

英语

文学

外国语学院

除文学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除工学类

行政管理

管理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除管理学类

. 报名条件和毕业要求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位管理办法(修订稿)》:

1.申请修读附修专业的学生,其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首次考核成绩);完成附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并符合相关条件,可获得相应的证书(辅修专业证书或双专业证书)。

2.02级报名修读双学位专业班的学生,主修专业的各门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英语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双学位班英语水平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将在教务处网页通知;在校期间没有退学警告及违纪处分记录;相应的附修专业课程学分数符合规定(一般不得超过以该专业作为双专业的学分数,其中毕业环节的学分除外,由招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过延长一年的学习,完成双学位班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获双学位证书。

. 报名办法

1.附修专业的课程安排及相关信息由学院在本学期考试周前向学生公布(在学院网页或教务处网页公布),各学院招生工作应安排在下学期初进行。学生应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到附修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报名、选课、交费手续。课程选定后,不得更改。学生每次报名只能选择一个专业,由开课学院从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中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2.申请修读双学位的02级学生,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区下载《华南理工大学双学位班选拔报名表》,由双方学院审核主修专业必修课程成绩和附修专业课程成绩;学生于十二月八、九日到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报名。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于十二月十六日前将报名修读双学位专业班的学生名单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十二月下旬学校组织双学位班英语水平测试,由教务处审核后公布正式修读双学位专业班学生的名单。

教 务 处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法学院咨询电话:39380308/39380318

                张老师  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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