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学年第一学期法学院附修(辅修、双专业)招生及选课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7-05 浏览次数:356

一、招生及选课条件

申请修读附修专业课程的学生(含正在修读附修专业的学生),其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学生在修读附修专业期间,如果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现象,学生必须中止附修专业的学习,待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后,于另一学期第一周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继续修读附修专业课程。

二、计划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院08拟招新生人数如下:

法学院

法学

北校区100   南校区100

法学(知识产权)

北校区50    南校区50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08-09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即9197),符合选课条件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附修报名,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报名。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40/学分

南校区收费时间:200898——12日(周一至周五)

南校区收费地点:B9北座203

北校区收费时间:200898——12日(周一至周五)

北校区收费地点:32号楼207

因附修学费须上交学校财务处,缴交后一律不退不补,所以请同学们慎重选择所读课程。

五、关于附修的具体管理办法请参照学校教务处网页上《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位管理办法(修订稿)》

附件:法学附修课表

热忱欢迎大家报读法学院附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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