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法律系主任夏正林副教授于2009年3月19日下午和20日上午受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邀请,代表我院分别参加《关于重新制定<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的议案(第001号)》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的专家论证会和广州市政府规章《广州市突发事件危险源管理规定》的立法起草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