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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1

合同工续聘流程

一、用工单位提交续聘申请

用工单位须在合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提交《续聘通知》和《聘期考核表》到人事处。其中科研经费聘用人员须同时完成岗位申请(流程见https://www2.scut.edu.cn/hr/2021/0914/c34250a442992/page.htm)。


二、员工办理续聘手续

1. 人事处审批后通知锐旗公司,锐旗公司2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将《劳动合同》签订链接发给合同工,合同工进入短信链接签字并进行实名认证完成《劳动合同》的签署。

2. 锐旗公司在《劳动合同》上盖章后,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合同工已完成签署,合同工可通过手机短信上的链接下载留存,并发送人事秘书。 

 

注意事项:

(1) 用工单位须在合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1个月确定是否续聘;

(2) 若用工单位未提交续聘申请、也未通知合同工办理离职手续,学校将在合同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停止缴纳该合同工的社保公积金,且不接受补缴。

(3) 若二级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及时与合同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员工反告用工单位存在事实用工,所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如:合同空档期双倍工资、社保断缴影响员工待遇申领、公积金断缴影响员工贷款等),由二级单位全责承担。


  

 

附件:续聘通知.doc

      聘期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