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医保减员及报销门急诊医疗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16 浏览次数: 967

各院(系):

按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的相关规定,当年度毕业生必须在7月前完成医保减员(停保)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2021届毕业生停保工作已全面启动,结合当前形势,不再“个人申请——院(系)统计”,将由医保办按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提供的毕业生名册,统一办理医保减员手续。

1.减员后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延续到当年度12月31日。毕业生可凭毕业证、有效身份证件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或各分中心)办理门诊改点手续,选定1家社区医院(小点)、1家二级/三级医院(大点)作为门诊定点医院,就医直接结算(仅报销药费)。

2.住院可到广州市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院。离穗毕业生如有相关医疗费用,可保留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病历等就医凭据,门诊费用回校报销,住院费用到广州市医保报销服务中心零星报销(或在住院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临时异地就医报备”申请异地直接结算)。

3.如接收单位为其购买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则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自动停止。咨询电话:学校医保办 22236673,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天河分中心 85584305。

二、根据学校文件精神,为确保毕业生顺利、安全毕业离校,我校已参加2020、2021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成功缴费的2021届毕业生,请遵照报销范围,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办理。

(一)报销范围

1.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到广州市指定的校外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2.突发急性疾病就近诊治的急诊的门诊医疗费用;

3.寒暑假、休学期间在原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的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实习期间在当地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所需资料

1.转诊单(急诊的需复印病历封面和当次就诊记录页);

2.外诊医院门(急)诊收费收据(发票)(必须是原件,本人在每一张发票背面的左下角正楷签名);

3.收据(发票)对应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与发票金额一致,在就诊医院前台免费打印);

4.(工商银行)银行卡正面复印件(A4纸),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学号、卡号;

5.学生证复印件。

(三)收单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2021年6月23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15:00—17:00。

五山校区:校医院办公楼104室 医保办(电话22236673)

大学城校区:大学城门诊部208室(电话39380120)

国际校区:D5-d116F(电话81182120)

(四)温馨提示

1.此次报销仅针对2021届毕业生。在校生待下学期统一安排。非常时期,避免聚集。医保办收取资料,统一审核,报销所得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导盘,直接入银行卡。

2.可委托他人递交资料。如错过,可等待下一次学校统一集中报销(2021年12月前)。

3.符合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范围的费用(含药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报销比例为50%,校内外年度限额为1000元。

4.急诊留观、住院不在学校管辖范围。请下载证明表(学校主页—机构设置—校医院—学生医保—下载专栏—学生异地零星报销证明表),填写后学院盖章,先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预约,再前往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天河分中心(地址:天河区龙口东路358号天诚广场二楼,电话:85584305),报销期限:发票时间顺延1年内。

 

 

校医院

2021年6月16日


listcolumnmaindisplay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