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 发布时间:2025-04-09
各相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管理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广州国际校区(以下简称“校区”)建设实际,就校区2025年第一批管理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区各二级单位聘期即将期满的管理岗位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结果
聘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考核及续聘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二级单位成立考核工作组,由单位党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工会代表、相关单位代表等组成。考核工作组根据本通知确定合理评议方式,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在本单位公布并组织实施;考核组织实施前,考核方案需报广州国际校区人力资源与发展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办”)备案。
(二)二级单位下达个人考核要求。二级单位根据校区聘期考核通知,向考核对象下达书面考核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考核时间、考核形式、考核提交材料清单、相关考核规则等;由考核对象本人签收后二级单位备存。
(三)个人总结。考核对象根据聘期工作任务与岗位职责要求,总结个人聘期工作完成情况等,填写聘期考核表(附件2)提交所在单位考核工作小组。
(四)二级单位评议。各二级单位考核工作组根据各单位考核方案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评议,确定考核结果,并形成是否续聘现工作岗位的意见。
(五)公示考核结果。二级单位在本单位公示考核结果,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及续聘意见报人力资源办。
(六)人力资源办复核考核结果及续聘意见,报学校审定后反馈各二级单位。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4月18日前,各单位制定本单位的聘期考核方案,考核方案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纸质版报送人力资源办备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4月28日前,二级单位下达个人考核要求,考核对象完成个人总结,二级单位完成单位评议,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4月30日前,各单位提交已签名盖章的《聘期考核表》及《单位聘期考核工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考核工作组的组成、考核时间、考核形式、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的意见、公示情况、公示异议及处理情况等;其中,聘期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或不续聘的,需附详细情况说明,相关结论须有考核对象亲笔签名的知情书)。
(四)5月10日前,人力资源办复核考核结果及是否续聘的意见,报学校审定;对于考核结果为合格且同意续聘的人员,发放续聘通知并安排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考核对象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核工作中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客观、负责地开展相关工作。
(二)考核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工作人员,如存在与考核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与考核对象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三)对在考核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罗杨 姚润民
联系电话:020-81181615 81181614
联系邮箱:academic@scut.edu.cn
附件:1. 广州国际校区2025年第一批管理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名单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管理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表
广州国际校区人力资源与发展事务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