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1年10月24日下午,南京某高校发生实验室爆燃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升实验室安全意识
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到校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工作,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究”和“管行业必须管生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单位党政领导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贯通到各个环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整改要求要明确清晰、隐患问题立查立改、防范措施落实见效,切实消除风险和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迅速开展全面排查整改
各单位要在今年5月教育部安全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已提交的自查自纠报告和当前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学院各类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着重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及生物安全隐患等的专项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网站、多媒体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开展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特别是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强化督查和追责问责
各单位要重点督查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学校将对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和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安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倒查问责,依法依规处理。
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于2021年11月18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科。
联系人:晏锦
电话:87110518
邮箱:sysgl@scut.edu.cn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报告模板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