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精神,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文件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杜绝因电动自行车不当充电引发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学生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深化安全教育,开展系列活动
学校将于2021年11月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月”,围绕“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通过“校—院—班”三级推进,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举行学生教育管理论坛。举办学生教育管理论坛,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与各院(系)副书记、辅导员交流和分享学生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经验,认真研究学习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切实把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学习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和学校相关管理条例、违纪处分规定,引导学生选择步行、自行车和校园穿梭巴等出行方式,切实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矩阵、校内主要宣传栏、学生宿舍通知栏等媒介,全方位、高频度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安全充电知识,积极营造安全教育氛围。
4.举办校园安全文化活动。邀请公安、消防部门专家走进校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专题讲座。举办校园安全文化展,展示高校安全事件案例,宣传校园安全防范知识。组织安全教育网络考试、知识竞赛,检验学习效果。
二、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时刻紧绷校园安全这根弦。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管理主体责任,抓安全教育成效,抓日常管理检查、抓违纪教育处分,切实把电动自行车安全作为院(系)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项。因安全教育不到位、巡查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学校将逐级追究院(系)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的管理责任。
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宿舍长等应肩负起一线监督责任,自觉提醒本班级、本宿舍学生遵守学校管理规定。若发现电动自行车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现象要予以及时制止并上报。对违反学校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学生,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取消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所在班级、团支部不能参加本年度先进集体(组织)评选。
三、强化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学生宿舍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机制和检查网络,形成反馈和整改机制,通过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学校将建立学生电动自行车(电池)安全管理检查奖惩机制,对工作中表现突出,及时上报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的个人给予奖励。
1.学校检查。学生工作部(处)每月联合各院(系)、物业公司等对学生宿舍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学生宿舍存放或充电等违规情况,若发现违规行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从严处理。严格各楼栋门岗管理,在上下课人流高峰期实行“立岗”值班制度。
2.学院排查。各院(系)每周组织专兼辅导员、班主任、导师、学生干部及志愿者等,检查院(系)学生所在宿舍、实验楼栋的安全状况,如发现安全隐患要严肃处理,进行教育引导,并要求学生立即整改。
3.班级自查。各院(系)积极发动班级学生干部、宿舍长等,每日自查班级所在学生宿舍的安全状况,如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上报院(系)。
各院(系)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生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制度落地、责任压实、检查抓细、整改到位,切实做好学生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