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穗消安〔2021〕15号)精神,以及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近期对五山校区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的要求,结合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从即日起全面开展2021年度“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是消防档案建设和完善更新工作。各单位需将所有与消防有关的资料按照消防档案目录整理更新,并且只做添加,不做删减。

二是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应急疏散和灭火演练。各单位应采用多种形式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并积极组织本单位的消防灭火疏散演练活动。

三是消防安全风险排查行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改。

四是电动车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各单位应对管辖范围内的电动车充电、停放等安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坚决不漏死角,不留隐患。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四、活动内容

(一)消防档案

1.消防档案整理更新相关要求

(1)消防档案(固定册和活动册)整理更新截至时间2021年10月;

(2)各单位须将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告知书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告知书(均为纸质签字盖章版)整理至“固定册中各级责任书部分”;

(3)各单位如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联络人,须主动提交签字盖章版的《华南理工大学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联络人名单上报表》,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除提交《华南理工大学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联络人名单上报表》外,还应签订《华南理工大学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告知书》或《华南理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的告知书》。签字盖章版扫描件或拍照发送至邮箱xyxf119@scut.edu.cn(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联络人按已提交的签字盖章版本为准)。

2.各单位根据消防档案目录清单完善更新消防档案,消防培训、应急疏散与灭火演练包括方案、现场照片和签到表等消防资料。

3.防火巡查记录。各单位应做好日常防火巡查(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巡查)工作记录;每日防火巡查可在档案规定的部分注明“见记录本”,每月防火检查应全部扫描和复印整理至档案内(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4.消防档案报送要求

(1)消防重点及非重点管理的部门(单位)(单位名单见附件1)将消防档案以电子文档形式和纸质版形式报送;

(2)电子版(按照消防档案目录顺序分别形成两个完整的Word文档,文件命名为:XX单位消防档案(固定册)和XX单位消防档案(活动册)于11月10日前发送至xyxf119@scut.edu.cn;

(3)五山校区的单位纸质版报送至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科104室,联系人:章老师,电话:87111128;

(4)大学城校区的单位报送至大学城管委会;

(5)国际校区各单位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档案建设相关要求尽快建立消防档案。

(二)自查自改工作内容

对本单位管辖区域内的电动车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并形成台账;对检查出的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将相关内容整理至本单位的消防档案。

加强校内电动车充电、停放的管理。严禁电动车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充电;严禁办公实验大楼、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部位出现“人车同屋”现象,严禁电动车或电池“飞线”、入户等方式充电。

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年度计划,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经费。

按照规范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档案。

按照要求签订并上墙“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开展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演练。

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日巡+月检),并规范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保障“生命通道畅通”,不得私自堵塞、遮挡、占用、改建消防应急救援场地。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持证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

做好新建、改建、装修工程的报审和备案工作。

严禁在校园内使用明火焚烧杂草、落叶、垃圾、废纸及杂物等。

加强实验室各类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气体存放、使用等规范管理工作。

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做好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巡查、巡查记录、宣传、培训和档案建设等相关工作。

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三)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应急疏散和灭火演练

各单位采用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围绕今年消防宣传月的主题—“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有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抓紧时间积极组织本单位消防应急疏散和灭火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自救技能。

五、消防宣传月汇报总结

(一)报送资料内容

各单位将“119”消防宣传月的宣传方案及活动照片、电动车专项检查情况等相关资料整理成文件夹,命名为“XX单位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相关资料”,发送至xyxf119@scut.edu.cn。

(二)报送时间

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时报送相关资料,以做备检,确保我校顺利通过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逐级压实工作任务。在自查自改和电动车专项检查工作中,要依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方案,力求治理实效。

附件:1.广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穗消安〔2021〕15号)

2.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需提交消防档案的单位汇总表

4.五山校区校园消防安全自查表


保卫部(处)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五山校区校园消防安全自查表.docx

附件2:需提交消防档案的单位汇总表.docx

附件3: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试行)20191008.docx

附件4:《广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