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2020年上半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安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学院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序号 | 内容 | 截止时间 | 办理地点 | ||
6月批次 | 7月批次 | 9月批次 | |||
1 | 预答辩、学位论文检测、学术论文相关收录检索证明 | 4月7日 | 5月10日 | 6月24日 | — |
2 | 论文评审费转账 | 4月7日 | 5月10日 | 6月24日 | 财务处或暂缓办理 |
3 | 学位论文送审申请 资格审核 | 4月10日 | 5月13日 | 6月27日 | B2-227办公室或导师发邮件 |
4 | 录入学术成果及上传学位论文 | 4月10日 | 5月13日 | 6月27日 | 研究生系统 |
5 | 论文送审 | 4月17日(由校学位办公室统一送审) | 5月20日(由校学位办公室统一送审) | 7月3日(由校学位办公室统一送审) | — |
6 | 答辩安排/答辩手续办理 | 答辩前5天 | 答辩前5天 | 答辩前5天 | B2-227办公室 |
7 | 答辩 | 6月5日 | 7月7日 | 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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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答辩后材料提交 | 6月8日 (答辩后3天内) | 7月10日 (答辩后3天内) | 9月8日 (答辩后3天内) | B2-227办公室 |
二、预答辩
下载《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举行预答辩会,预答辩由课题组组织。学术型博士预答辩会至少应有3位正高职称专家或博士生导师参加(含导师)。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根据预答辩会上专家所提的意见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申请人暂未返校,在保证信息安全和规范程序的前提下,可采取线上视频方式举行预答辩会,程序上要求与线下预答辩一致,学生本人保证在单独空间全程独自进行,同时进行全程录像留存待返校后提交学院;纸质《预答辩意见书》待申请人返校及学院通知后补交。
三、学位论文检测
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持以下材料至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图书馆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如因疫情防控需要申请人暂未返校,请按附件4学位论文检测流程进行学位论文检测。
四、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资格审核
博士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上传电子材料及至所在学院办理送审资格审核手续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拟在6月申请学位者)、5月13日(拟在7月申请学位者)、6月27日(拟在9月申请学位者),逾期提交论文送审的申请人学位授予工作顺延至下一批次进行。
自2018年9月20日起,学术型博士生将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学位论文送审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查是否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位论文送审相关材料是否符合规范。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位办公室将电子材料上传至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选聘专家进行评审。学院将审核通过者的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复审。
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见网页:
http://www2.scut.edu.cn/med/xwsq/list.htm 研究生教育—教学培养—学位申请
(一)资格审核
学位申请人经导师同意后进行论文送审资格审核,相关提交材料及说明参照附件1博士学位申请工作程序,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B2-227办公室彭老师处。如因疫情防控需要申请人暂未返校,可按学校要求将送审材料电子化,发送至导师学校公务邮箱(后缀@scut.edu.cn,下同),两所附属医院导师公务邮箱申请可咨询医院科教科;导师审核通过后,将电子材料转发至医学院教务员彭老师公务邮箱(penglei@scut.edu.cn),邮件主题请写明:同意送审+学生姓名学号+导师姓名,视为同意该生送审。纸质材料待申请人返校及学院通知后补交。
请注意:
(1)图书馆提供的相关学术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及其复印件需体现杂志分区、影响因子等信息,或科技、工程成果证明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经导师签名并签署“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意见;
(2)尚未发表但已录用的的学术论文请提供录用证明及投稿论文,投稿论文首页需经导师签名并签署“情况属实,与学位论文相关”意见,教务员核对录用通知书是否与原件一致。
(3)专利:研究生使用菜单“学术成果→专利申请情况登记”,按相关要求和信息填写、提交,并将对应的专利证明材料按照要求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请在系统填写后,务必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管理端才能看到。
(二)录入学术成果及上传学位论文
学位申请人在各批次时间截点前,须在“研究生系统”录入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信息并提交,并在“学位服务”上传学位论文(PDF版,不需匿名处理)及论文创造性成果评价表(WORD版,创造性成果限填三项)。涉密学位论文除外。
经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要求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结果凡出现“重大修改”,需经过不少于1个月的修改后增聘两位专家评审,且论文答辩须由学院组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校专家担任,分会委员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导师回避。
五、答辩手续办理
办理时间:答辩前5天以上,每天下午集中办理
1.若送审结果出现适当修改、重大修改、不同意答辩,请填写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审定意见表”(见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博士学位授予-下载专区)交至B2-227办公室彭老师。
2.论文答辩申请资格审核
答辩前5天,进行答辩资格审核,相关提交材料及说明参照附件1博士学位申请工作程序,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B2-227办公室彭老师处。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未返校,申请人可将按学校要求将材料(除学位论文)电子化,发送至导师的学校公务邮箱。导师审核通过后,于答辩日期前5天将电子材料转发至医学院教务员彭老师公务邮箱(penglei@scut.edu.cn),邮件主题请写明:同意答辩+学生姓名学号+导师姓名,视为同意该生答辩。纸质材料待申请人返校及学院通知后补交。
审批表和审批材料盖完章之后可以领取以下材料:表决票(与委员人数相同,秘书不需要)、聘书(同上)、目录(1张)、档案袋(1个)。
六、答辩安排
1.答辩的时间、地点、形式等稍后依据学校文件另行通知,时间节点以学院通知为准。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委员会秘书请注意务必按照要求执行。
2.请在答辩前5天,按照学院要求上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另行通知),学院及学校会组织督导组检查,若情况不属实将通报批评。
3.若答辩成员、时间、地点等更改,请重新上报学院答辩安排,并重新办理答辩手续。
如申请人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未返校,在保证信息安全、规范程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可按附件2线上视频答辩实施方案采取线上视频方式举行学位论文答辩会,注意提前填写附件3线上视频答辩申请书,且务必保留全程录像视频。
七、答辩后材料上交
1.将最终版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图书馆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
2.学位论文2本(左上角铅笔写编号)(除“学位授予日期”以外,其他都要填;原创声明以及使用授权书必须亲笔签名;末页装订上答辩委员签名的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审批材料第10页);
3.档案袋封面要填信息,左上角铅笔写编号;
4.审批表一份(左上角铅笔写编号)(两页,左上角装订)+双面复印件一份(左上角铅笔写编号)(一页),答辩委员会决议部分不能手写;
5.审批材料两份(不装订,夹起来即可)(左上角写编号);
6.表决票(放在一起左上角装订)(填写好日期和姓名,左上角装订,不能涂改,如有错误请拿错误件去学位办换取新票);
7.把表决票放进档案袋里面,其他单独放;
8.结果中存在适当修改、重大修改的,要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审定意见表,若之前已经提交给学院,则不需要;
9.编号请到学院查询;
10.学院分会审核过后,办理离校手续时,还需要另外提交电子版(提供签字页、审批材料第10页扫描件)和2本纸质版论文(一本交给图书馆,一本交由学院存档备案),详情查看图书馆通知。
八、联系人
彭老师:020-39380988,邮箱:penglei@scut.edu.cn
文件下载说明:
所有文件请到研究生院博士学位授予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的版本。
注意:
学位申请相关流程请参见研究生院通知,时间节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关于博士毕业及学位申请标准如有变化,学院另行通知。
附:关于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2020/0306/c14562a364858/page.psp
1.博士学位申请工作程序.doc.doc
2.线上视频答辩实施方案.pdf
3.线上视频答辩申请书.docx
4.学位论文检测流程.docx
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