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春逐梦,职引未来——医学院第二届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4-11-0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精神,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学校《关于举办“美的杯”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华南理工大学校赛的通知》要求,学院将举办“青春逐梦,职引未来——医学院第二届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以下简称“院职规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逐梦,职引未来

二、主体赛事

(一)成长赛道。面向本科中低年级学生(一、二、三年级学生)及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进入校赛学生可获得实习机会。(校赛要求详见附件1)

(二)就业赛道。就业赛道设高教本科生组、高教研究生组。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三、四、五年级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校赛参赛学生可获得岗位录用意向。(校赛要求详见附件2)

三、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即日起—2024年11月21日中午12:00)。所有参赛选手赛前均需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报名,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并同时填写下列表单

比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学生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二)院内评选(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4日)。根据赛道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根据报名情况),优秀获奖选手将被推荐参加“美的杯”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华南理工大学校复赛。

注:参赛学生具备以下几种条件之一可参与校职规赛直通车,推荐后直接进入校复赛,不占用院系赛推荐名额:

1.学校历届“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含提名);

2.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中文核心或SCI/SSCI论文,研究生以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发表至少3篇中文核心或SCI/SSCI论文、或至少2篇SCI/SSCI二区及以上论文;

3.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其中之一且获国赛银奖及以上;

4.学生职业发展协会、基层工作服务协会等就业相关学生组织成员通过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推荐的选手。

(三)校复赛(2024年11月下旬)。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选手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出晋级校决赛的选手若干。

(四)校决赛(2024年12月上旬)。参加校决赛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参赛要求

(一)选手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首届省赛获金奖、银奖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原赛道比赛。

(二)参赛选手要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请各班级广泛动员,引导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大赛,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学生争取全员参与,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参赛比例至少达到20%。


附件:

附件1.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docx

附件2.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docx

附件3.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学生操作手册.pdf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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